发布时间:2021-12-10
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
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(乡)
主导产业优势特色鲜明
乡土气息浓厚、文化内涵丰富
产村产镇深度融合、带农增收效果显著
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
主要产品是
特色种植、特色养殖、特色食品
特色文化(如传统手工技艺、民俗文化等)
和新业态(如休闲旅游、电子商务等)的
一个具体品类
一、主导产业基础好。申报村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,占全村生产总值的50%以上(脱贫县可降低至700万元、占比不低于30%)。申报镇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,占全镇生产总值的30%以上(脱贫县可降低至3000万元、占比不低于20%)。
二、融合发展程度深。主导产业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销售、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,实现了链条化、一体化发展。电子商务、休闲体验、文化传承、生态涵养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新业态已有初步发展。
三、联农带农作用强。已成立农民合作社,申报村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村常住农户数的50%以上,申报镇主导产业从业农户数量占镇常住农户数的30%以上,村(镇)主导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可支配收入近3年增长率均超过10%。
四、特色产品品牌响。申报村(镇)推行标准化生产,主要经营主体有注册商标,产品销售渠道畅通,主要产品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。所在县已获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村(镇)可优先申报。